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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2010年公开遴选和公推直选县管领导干部简章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5-7 11:12:20

璧山县2010年公开遴选和公推直选县管领导干部

   

 

为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9名县管领导干部,公推直选1名县管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璧山县公开遴选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和《璧山县公推选举乡镇党委书记、委员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职位和人数

(一)公开遴选职位、人数

1、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2名;

2、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副校长2名;

3、重庆市璧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1名;

4、璧山县卫生进修学校校长1名;

5、中共璧山县璧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名;

6、中共璧山县璧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宣传委员1名;

7、璧山县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二)公推直选职位、人数

中共璧山县中医院支部委员会书记1名。

二、范围和条件

(一)参选范围:本次公开遴选、公推直选在璧山县范围内进行。璧山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二)基本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各职位资格条件

1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职位1、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副校长职位1、重庆市璧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不超过46周岁,女不超过43周岁;具有教师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具有2年以上学校中层干部的工作经历。

2、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职位2、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副校长职位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3周岁;具有教师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其中,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副校长职位2须是非中共党员。

3、璧山县卫生进修学校校长、中共璧山县中医院支部委员会书记:具有医学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男不超过48周岁,女不超过46周岁;现任璧山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以上人员、乡镇卫生院党政正职、县卫生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且任职满2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不受此限制);中共正式党员。

4、中共璧山县璧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璧山县璧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宣传委员、璧山县璧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3周岁(现任正科级、副处级领导干部的,不受此年龄限制)。其中,副书记、宣传委员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政群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现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或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且满2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7级职员及以上职务,或现任8级职员职务且满2年,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满3年。

以上年龄、任职年限的时间均计算到2010430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干部职务的情况。

三、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遴选的程序、方法

1、发布公告。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简章等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职位、选拔范围、条件和程序等。

2、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组织推荐的应征得本人同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结束前,报考人员可调整所报考职位。

报名时间:2010524日至61日。截止时间:20106117:30

报名地点:璧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大楼五楼)

联系电话:41436318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户籍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职务)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习、工作、任职等情况)、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当场审查后退回);近期同底2寸彩色标准照5张;个人自荐报名的,还需提交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在璧山红岩网www.bshyw.cn下载)一式两份;组织推荐报名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被推荐人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参工时间、政治面貌、学习工作简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

3、资格审查。

经县委组织部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6181430-17:30,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公选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经县委同意并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实施。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低于71的,该职位公选终止。该终止职位的报名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征得本人同意,可以调整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公选职位并参加考试。

4、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时间为620日。笔试内容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试题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在“全国领导干部选拔考试通用题库”中抽取。笔试成绩于6月底或7月上旬在璧山红岩网公布。

5、体检。

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最低分数不得低于60分。体检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71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体检。体检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委同意并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实施。

体检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若体检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不到71的,从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保证体检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71。若按此办法递补体检后,体检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仍达不到71的,经县委同意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实施。

6、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时间初步安排在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在璧山红岩网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公布。

7、实地调研、竞岗演讲、民意调查。

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竞岗演讲人员。被确定为竞岗演讲人员的,其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竞岗演讲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经县委同意后实施。

竞岗演讲人员用5-7天的时间到报考职位所在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并在报考职位所在单位进行竞岗演讲。竞岗演讲结束后,对竞岗演讲人员进行民意调查,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岗人员作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投票。民意调查分在璧山红岩网公布。

8、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与民意调查得分分别按照40%40%10%的比例折合后加总计算为应试者综合成绩。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民意调查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经县委同意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实施。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民主测评中,若考察对象获“同意遴选”票低于50%的或获不称职票数高于30%的,不能列为拟任人员。

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集体讨论研究后,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结论。优秀等次计算为100分,合格等次计算80分。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能确定为拟任人员。

9、讨论决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民意调查分、考察分按4411的比例计算应试者最后得分。考察分和最后得分在璧山红岩网上公布。县委组织部按最后得分从高到低取前两名作为拟任建议人选。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拟任建议人选进行差额票决。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遴选职位可以空缺。

10、公示。

对县委决定的拟任人员在璧山电视台、璧山红岩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11、试用及管理待遇。

对公开遴选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相应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取消其任职资格,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

    (二)公推直选程序、方法

1、发布公告。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简章等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职位、选拔范围、条件和程序等。

2、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县中医院10名以上党员联名推荐等三种形式。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证件和材料等与公开遴选的要求相同。

3、资格审查。

经县委组织部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候选人初步人选与公推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县委决定是否进行。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璧山红岩网公布。

4、实地调研、竞职演讲、公开推荐。

候选人初步人选用5—7天时间到县中医院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6月中下旬在县中医院召开竞职演讲和公开推荐会。竞职演讲分为演讲和现场提问两个环节。竞职演讲结束后,参加推荐会的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公开推荐方式产生县中医院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结果当场公布。按得推荐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与公推选举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候选人预备人选获得推荐票数必须过半。若获得推荐票数过半的人员与公推选举职位的比例不足31,对推荐票数未过半的人员,再次进行推荐,直到推荐票数过半的人员满足比例。

5、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民主测评中,候选人预备人选获“具备职位能力”票低于50%的或获不称职票高于30%的,不得列为研究讨论人员。

6、确定候选人正式人选。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结果,提出研究讨论人员。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采取无记名差额票决形式确定2名候选人正式人选。

7、公示。

在璧山电视台、璧山红岩网、县中医院对候选人正式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中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不得列为选举人员。出现的空缺,按民主推荐得票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8、选举任命。

县中医院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县中医院党支部委员、书记。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并报县委批准任命。

四、工作监督

县纪委对公推选举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选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璧山县委组织部

                            2010年5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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